最新完本小说白山黑水(陈志恒陈月)_白山黑水陈志恒陈月最新好看小说推荐

“陈志恒”的《白山黑水》小说内容丰富。精彩章节节选:重生80年代,白山黑水之间。山上,有淘金客和猎鹿人的传说。水中,有放排人和淘金者的故事。在这个不禁枪不禁炮,到处都散发着野蛮原始气息的年代里,有个人决定离开城市,走入乡村,走进大山里。去水中网鱼,到山上挖菜,拿着枪去打野猪,拿着棍子去逗傻狍子……放松下来的时候,就坐下来,喝着桦木茶,看着太阳落。这日子,也挺有意思的。...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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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白山黑水》主角陈志恒陈月,是小说写手“陈志恒”所写。精彩内容:取了狐狸皮之后,陈志恒也没要那狐狸的肉,主要是没法拿,他还得继续往深了走,背着个冒着血腥味的新鲜肉块儿走那就不是他找老虎,是老虎找他了,这里面的区别那可太大了,陈志恒宁可找不到那只老虎,也不想什么时候他正走路呢,突然从雪窝子后面扑出来个四百多斤的老虎糊脸上。那是作死呢。有了值钱的皮子就行了呗,拿钱又...

白山黑水

白山黑水 在线试读


某处雪地上,一支黑洞洞的枪口平行于地面,纹丝不动。

持枪人似乎站在这里很久了,半倚的树干上都被呵气凝出一道霜来。

远处,一头雄壮的公鹿似乎还并未感受到任何的危险,正用头顶的巨大鹿角翻开雪地,翻找被雪掩埋的枯草和苔藓吃。

“呼……”

悠长的呼气声再次响起,又在树干上留下一道痕迹,扣在扳机上的手指微微发白,陈志恒双目微眯,凝神静气,等待着最佳的时期。

从古至今的猎人,无论是以前用弓的还是现代用枪的,用这种远程工具猎杀极远处的猎物时,都是双目睁开的,盖因一只眼睛瞄准,无法通过双目的优势来很好的衡量距离,这一点,直到有狙击镜这种东西出现之后,才变得不一样。

不过,陈志恒听说,有的狙击手开枪时,也是双目睁开的。他做过一个有趣的试验,捂住一只眼睛下公园的楼梯,结果摔的那叫一个惨,看不清,根本看不清,丢了大人了。

这只鹿,不是陈志恒追到的,是他找老虎的时候,偶然发现的。

刚才那只狐狸,他已经把皮子剥下来,就装在背上穿了绳儿的大麻袋里。

新到手的刀子用着就是舒服,好用!陈志恒觉得自己干活的速度都变快了不少,没准儿之后不用再当半个皮匠,能直接靠这个手艺吃饭也说不准。

取了狐狸皮之后,陈志恒也没要那狐狸的肉,主要是没法拿,他还得继续往深了走,背着个冒着血腥味的新鲜肉块儿走那就不是他找老虎,是老虎找他了,这里面的区别那可太大了,陈志恒宁可找不到那只老虎,也不想什么时候他正走路呢,突然从雪窝子后面扑出来个四百多斤的老虎糊脸上。

那是作死呢。

有了值钱的皮子就行了呗,拿钱又不是买不到猪肉。他这次是一个人来的,没法拉爬犁,得两只手都空着用,所以就拿了个麻袋,穿上两个绳子对付着用了。

下次进城,少不得还得去买个真正的装东西的袋子,最起码不能像现在这样,让麻袋缀着,一走路一打腿,如有可能,陈志恒还想买个指南针,或者更大胆点,买个手表怀表之类的东西。

这看不了时间,真是太闹挺了,天上一阴天,没了太阳就抓瞎。

这指定是不行滴。

……

大公鹿还在吃东西,一步一步的往陈志恒这边走,脑袋始终低着,时不时的还杵雪里,陈志恒现在就怀疑,这玩意儿长这么大个鹿角,是不是其实不是用来打架的,就是进化出来挖雪地的啊?

正想着这些有的没的呢,那头鹿终于抬头了!

嘭!

找到机会,陈志恒立刻就扣动了扳机,目视那头大鹿倒在了地上。

“真累啊,我滴天,就那么饿是吧,一直低头吃!”

枪的声音在林子里,对野兽的震慑是不言而喻的,陈志恒倒不是相信什么“基因里的恐惧”,拿枪打猎一共才多少年呢,这帮玩意儿进化不出来那玩意儿,这事儿很简单,就是枪的动静大,它们没听过,害怕而已。

人在往鹿的方向走,刀子已经拔出来了,陈志恒知道,这一枪响起之后,附近就算有什么东西,也肯定吓跑了,一段时间之内,他可以放心的处理这头鹿。

“啧,白瞎这大鹿角了。”

公鹿的大鹿角生的极为坚硬,平时顶杨树都能顶出来凹陷,不过这玩意儿一向不怎么好卖,因为这玩意儿没什么用,买它的人都是留着做装饰的,还有人要求买鹿角必须得是带着鹿脑袋的,麻烦的要死。

如果是春天,那就不一样了,这个时候的大公鹿会脱角,硬生生的撞树撞石头,把本就到了换角时期不甚结实的鹿角撞下来,重新长出新的鹿角。

这新长出来的鹿角,还没彻底结实下来之前,就是三宝之一的鹿茸了。

这年头儿也好,往后的几十年也好,找鹿茸下药、泡酒的人,那是从来都不缺,要不怎么不让打猎之后,诞生了鹿场这种人工饲养的地方呢。

鹿角,不值钱。

鹿茸,那才能卖上价!

……

单脚蹲下给鹿剥皮,这个姿势肯定没有直接坐下或者跪着舒服省力,但是在山里,就得这么蹲,这样才能在遇到什么突发状况的时候,腿能发上力使上劲儿。

一头大鹿的重量是很惊人的,成年的公鹿,体重最低也是200斤,重的能有将近300斤,没有小爬犁,陈志恒想把它整家去,也得现在就把它收拾出来,立刻回头才行。

这和他继续往前的想法有点冲突,不过,鹿肉一向很好卖,价格也不错,这么大一头鹿,卖肉的价钱肯定比皮子多,陈志恒可舍不得像扔狐狸那样扔了它。

先把皮子弄下来,鹿肉割好,内脏取出,鹿头连脖子一起割了扔掉,生火处理皮子,再把内脏什么的扑灰儿,剩一个鹿身也抹上灰儿盖上雪。

“齐活儿!”

一个人忙活儿这个,大冬天的陈志恒也出了一身的汗。

他想好了,再往前走走,要是再找不着老虎的脚印和狩猎的痕迹,天也该黑了,他自己一个人肯定是没法搁林子里过夜,必得返回,到时候鹿也冻行了,就拖着它回家吧。

“唉,看来还是得想办法搁林子里整个木僚子住了,这一天天进个山,来回赶路就三四个点儿,太耽误事儿了啊。”

又抓了把干净雪吃了解渴,陈志恒一边心里寻思着这年头能不能买着保温杯,一边寻觅着方向,又朝更深的地方走去。

…………

“呵,你说这……这可是你自己硬撞上来的啊。”

坐在地上,陈志恒单手拎着个野鸡,有点哭笑不得。

从他打到那头鹿之后,又走到现在,也不过半个小时,中间打了只花狸棒子(黑松树),再然后,就是这个他坐树底下休息的时候,直直飞他这边的野鸡了。

“这咋说呢,硬往嘴里送啊。我吃,我吃还不行么。”

离天黑还早,但是走到现在,陈志恒一点老虎的线索也没看到,可偏偏他今天的收获还不错,心里惦记着那头鹿,陈志恒也就放松了心态,决定明天再来算了。

把野鸡一拧,往身后的麻袋里一装,陈志恒沿着自己的脚印往回走,只是,越是快到放鹿的地方,陈志恒心里越不太得劲儿。

有点发毛,好像……好像忽略了什么的感觉。

枪已经拿在手里,陈志恒每一步的小心谨慎,绕到高处往存鹿的地方小心再小心的一看……

陈志恒心脏狂跳!

鹿,已经扒出来了,只剩下一半,地上鲜红点点,雪地上,一条深深的兽道,拐向另一个山坡。

是那头老虎!!

鹿血还能留下印子,是陈志恒刚宰了鹿走后没多久,老虎就来了!!

握枪的手更紧了三分,陈志恒深深呼吸,鼻子里喷出两道雾气,脸上浮现红色。

“太好了!”

这回,终于让我抓住你了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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