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末世重生我做大佬》是难得一见的高质量好文,陈晓陈晓是作者“汤圆很调皮”笔下的关键人物,精彩桥段值得一看:而来,一但被抓实,恐怕没好果子吃。陈晓汇聚能量至双脚,速度骤然提升一个档次,在爪子距离身子不足一厘米的时候,侧身闪过。紧接着一个滑步,迅速绕到丧尸身后,右手蓄力,左手抵住雁翎刀刀柄,能量汇聚刀尖...
《末世重生我做大佬》精彩章节试读
幸好,及时用刀挡住才没有受伤。陈晓下意识瞥了一眼刀身,上面裂开三道口子,像是要快断了,可惜了王哲的一把好刀。
真是攻击力十足。陈晓心想。
世界上,不存在十全十美的东西,丧尸也不会例外。
作为重生者,陈晓知道大多数丧尸的优缺点,包括眼前这只。
二阶丧尸——钢皮,体型偏瘦,速度快,一双利爪威力十足,表面的钢皮坚韧无比。
体内还是血肉之躯。
集中一点突破防御从内部破坏,有可能将其击败。
不过对手的实力比你强太多的时候,缺点不再是缺点。
丧尸速度不比陈晓慢多少,进攻的机会稍纵即逝,一不小心就会受伤。
就在陈晓思考的时候,丧尸再次发起攻击。
利爪前伸,像一台正在运转的绞肉机带着森森寒光,猛扑而来,一但被抓实,恐怕没好果子吃。
陈晓汇聚能量至双脚,速度骤然提升一个档次,在爪子距离身子不足一厘米的时候,侧身闪过。
紧接着一个滑步,迅速绕到丧尸身后,右手蓄力,左手抵住雁翎刀刀柄,能量汇聚刀尖,此时刀尖呈现妖艳的红色,已然是现阶段能做到,最极致的能量压缩。
右手猛然发力,径直往丧尸背后刺去。
锵!
金属交鸣的声音响起,刀身传来巨大的阻力,难以再近一步。
丧尸竟用利爪挡住雁翎刀,这是它全身最硬的地方,利爪子被陈晓贯穿。
不过这种程度的伤害,对丧尸来说,不痛不痒,丧尸没有痛感,也不会有恐惧,拥有极致的破坏力和猛兽般的本能,只知道消灭眼前的所有活物。
陈晓没有犹豫,果断抽刀,拉开距离。
丧尸紧随而来,雁翎刀和利爪碰撞数十次。
他们战到哪里,哪里的就留下深深的刀痕、爪痕。
铁制的一排凳子,断成数截,警司一楼为数不多的设备,没有一个是完整的。
陈晓逐渐感觉体力不支,能量的消耗更是巨大,靠着导引术,吸取周身微薄的能量,才勉强维持,没有力竭。
再拖下去就危险了,陈晓将残破不堪的雁翎刀丢在一旁。
“既然刀砍不动,那你就试试我这招。”
爆发最后一波能量,全部汇聚到拳头上,身子猛扑过去。
竟主动发起攻击。
丧尸迎面冲来,陈晓瞧准和丧尸错身的瞬间,对准头部,右手蓄力,狠狠砸去。
丧尸的利爪紧跟着陈晓背后,鹿死谁手犹未可知,一场你死我活的较量,成则生,败则亡。
在利爪即将刺入到陈晓之际,拳头带着一往无前的气势,率先击中丧尸头颅。
能量鼓荡,瞬间如开闸泄洪般,汹涌奔袭,直接穿透丧尸头颅的钢皮,压缩到极致的能量失去控制,在狭窄的颅内极速绽放,紧接着“嘭”的一下,丧尸头部轰然爆裂。
随后丧尸仿佛树上飘落的枯叶,毫无生机地倒下。
陈晓大口喘气,脸色煞白,已经是脱力状态。
钢皮是硬在表皮,内部还是血肉之驱,用‘振击’这种由内而外破坏的招式,是最有成效的。
结合导引术开发出来的招式,相比于别人奇异的异能,诸如:电、火、控水亦或是防不胜防的精神系异能,力量系觉醒的短板是在太多,尤其缺乏破甲和远程攻击能力。
不过也要看是谁用才行。
战斗太消耗体力,找时间多锻炼锻炼,不然即使能够吸纳赫能,身体承受不住,反到成为累赘,陈晓心中默默盘算着。
陈晓放松疲惫的身子,坐下休息,忽然看见一块亮晶晶的东西。
捡起来,是一块赤红色,类似金属的物质,约成年男子拳头大小。
金属外形似平常矿石,表面呈现暗红,深邃得犹如粘稠的血液,陈晓拿起金属的瞬间,体内所剩不多的赫能竟被牵引过去。
金属和赫能共鸣,像是无比和谐的交响曲,不是振动,更像是赫能在金属内部鼓动,犹如海上潮汐起落,一波接着一波拍打峭壁。
“这是......赫金?”
陈晓在前世只听闻过这种东西,没有真正见过。
陨石携带的域外金属,极其罕见和珍贵,放眼整个星球,也只有当初带来的那丁点。
陨石不全是由这种金属构成,只是其一部分,另外的成分是什么,他也不是很清楚。
可谓珍贵无比!
自然觉醒的进化者,数量少,随着龙夏基地顶级的科学家研制出进化药剂后,觉醒的人数,才大大的增加。
他也是通过进化药剂,成为进化者。
相比于进化者的数量,赫金的数量,显得非常稀少。
之所以珍贵,不是因为它稀少。
末世中,再罕见的东西,如果没有用,那还不如一块面包。
赫金是制作武器主要材料,坚韧无比,同时也是最适配赫能的物质。
普通金属,承载不住高阶进化者强横的赫能,无法发挥他们全部实力。
九大区,四大基地,经常会为了一小块赫金,大大出手。
资源等于力量,拥有更多的力量,就拥有更高的话语权。
弱肉强食,亘古不变的真理。
末世更是如此!
陈晓脸上浮起一抹笑,现在没人知道赫金的作用,以及它的珍贵,而自己知道。
重活一世,必竭尽所能,用尽手段,活出个精彩。
所谓命运的枷锁,就是用来打破的!
休息会后,陈晓恢复了些,站起身,扫了一眼地上躺着的丧尸。
或许它进化的这么快,是赫金的作用吧。
难道它生前是被陨石砸死的?
但愿是自己多想了,总不会因为自己重生,就打乱了原有的时间线?时间悖论这种东西,陈晓不懂,谁没事研究这个。
打扫战场,陈晓清点收获,二阶赫晶一枚, 一阶赫晶两枚。
还算不错。
低阶丧尸本来就难以产生赫晶,也没指望有多少。
与此同时的公路上。
晓雨拿着Q94手枪,清理着不远处的丧尸。
每一次扣动扳机,上身傲人的曲线,跟着抖动,举手投足间散发着英武之气。
她没有经过训练,但散打队的基础在,加上觉醒后,力量增强。
5.8mm警用手枪的后坐力,对进化者来说,几乎等于没有。
五米的距离,命中率尚可。
枪声很响,周围的丧尸都被吸引了过来。
也不多,两个人足以对付。
“砰!砰!砰!”解决三只。
王哲在大学军训演练中,射击技术排得上名。
曾经混迹在射击类游戏男孩子,谁没有个枪械梦。
几只扎堆一起的丧尸,被他一锅端了。
大约七八分钟后。
陈晓刚走到房车附近。
就看到早已等候在那里的晓雨和王哲。
晓雨看到陈晓的瞬间,面露欣喜,朝着他挥挥手。
来到房车旁边,陈晓看到晓雨和王哲都没事,不由得松了一口气。
得找时间,好好训练下他们两个,空有力量,不会合理利用,就好像握着天下名剑的普通人,武器再好,那也要打得中才行。
陈晓扫视四周,都是普通丧尸。
没什么搜索的价值。
接着拿出两枚一阶赫晶,丢给晓雨和王哲说:
“用我上次教给你们的那个方法,
吸收赫晶。
还有,从今天开始,我要训练你们的作战能力。”
也不管晓雨和王哲答不答应,总之事情就这么定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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